一、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
1、卖家: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件;
2、买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已婚购房者)、居住证(如果外地户口)、出生证明(如果有小孩)、社保单、房屋买卖合同;
3、其他:根据当地的二手房交易需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二、买卖过户的手续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房管局的网签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提交各自的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3、审核资料和房产,房管局会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审核资料,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和评估价格;
4、交税,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价格去地税局和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收据;
5、办理过户手续,将税费收据提交给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
6、买卖双方带上回执去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合肥二手房过户税费标准包含:
1、增值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2、契税: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4%;
3、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单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此外,个人房产交易还需交纳的税种有城建税、附加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地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