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注:房产证和土地证信息必须一致);
4、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建设用地及房屋(非住宅)的评估报告;
7、结(离)婚证、户口本;
8、个人名下住宅登记记录自助查询报告,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住宅),大庆市房屋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报告(住宅);
9、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房产过户流程: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2、房产过户材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