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屋买卖过户费有: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由存量房房主承担的税种,在存量房房证和契证下证日期均未满两年时,向房主征收的税种。
征收标准是按照房产评估价格全额的5.3%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也是由存量房房主承担的税种,在存量房房证和契证下证日期均未满五年时,向房主征收的税种。
税费的征收标准有两种:查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
查实征收指的是存量房房主能够提供完整的购房发票及税收完税证明。
征收标准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格与原购房发票金额以及扣除掉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的20%征收。
核定征收指的是存量房房主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及税收完税证明。
征收标准是按照房产评估价格全额的1%征收。
三、契税:新房和二手房都需要交契税。购房者家庭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1%,90平米以上1.5%;家庭二套房90平米及以下1%,90平米以上2%;家庭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统一3%。
契税是由买方承担的税种。
四、工本费:
由买方承担。
收费标准是不动产证一本工本费80元,第二本之后每增加一本加收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