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流程有三种,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厦门父母房产赠与子女条件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与受赠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正式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受赠人必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夫妻之间、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无需审核购房资质)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姐弟之间赠与房产过户具体手续:
第一步:双方至交易中心直接取号;
第二步: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表格在交易中心当场领取;
4、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交易中心进行房屋核价(估价)以交易中心自己系统里的价格为准;
第四步:交易中心出具《交易计税价格核定表》明确了此次赠予的税额。(无个税及增值税;有契税,最高3个点)
第五步:办理公证 在交易中心当场公证(签订赠予书、笔录、录像);
第六步:公证完成后,交易中心出具《税收登记综合预收件单》、《纳税告知书》;
交易中心流程完毕,等待3-5个工作日,再至交易中心办理缴税;
第七步:缴税 等3-5个工作日后至交易中心拿号缴税;
第八步:当场等候领取新产证。
厦门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手续有三种,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分别是:
一、继承
以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最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
在继承房产的手续办理过程中,只需缴纳少部分的公证费等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主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按照法律程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人即原房屋产权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下一代;或者原房屋产权人育有多个子女,其父母还在世,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由一个子女单独享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就是由房屋产权人留下遗嘱明确房产由那个子女来继承,但这种继承方式若有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还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