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过户是可以代办的,因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房产证必须亲自办理,一般委托他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委托书证明的,这样才可以代办。比如离婚房屋的过户,一般双方都不愿意的到场办理,那么,因客观或主观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可以授权他人办理,但是需要找到一个靠谱的代办房屋过户的机构。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资料
(1)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办理青岛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原房屋买卖合同、原补充合同以及其他的与房屋有关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这样的合同才是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2)销售发票
对于房屋的销售发票或者是房屋的相关交易信息,发票原件都是需要提供的。在这些细节方面,应该要分清楚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农村房屋的话,可能是没有销售发票可以,房产本作为证明。
(1)房屋详细的面积
需要提供过户房屋的详细的面积。资料包括实地测绘的原始测量表和房屋平面图,这些图纸都是应该要有权威性,并不是自己测绘的,而是权威部门进行测绘做出的图纸。当然对于房屋的详细信息方面也是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判断的,因为不同房屋的性质可能在房屋面积以及房屋的买卖方面都是有不同的流程。
比如说房屋的性质是住宅性质的房屋面积,一般情况下像老式的住宅可能就没有房屋的测绘图以及版本这样的话可以依据当地的过户办理手续进行办理也是可以的。当然商品房的办理是比较简单的,只要提供合适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房屋的买卖合同等证件以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商品房的过户。
(2)相关的证明资料
如果是申请者委托房屋代办机构办理的话,首先应该要有合法的委托代理书面合同,这样的话,钱里人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所属权的登记。委托的话也要进行委托合同的证明以及委托相关的书面资料。
在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房屋的资料,这些都是由申请人提供的。当然也需要提交代理人有效证件,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这些书面资料必须要有法律的效益,并且是合法的授权资料。
总之,在提供相关资料的时候,一般委托机构会告诉大家需要什么资料,然后按照的委托代过户机构所需要的资料所提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