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补办流程:
1、房产证遗失登记
(1)若是购房者的房产证不小心遗失,可以由本人或者是代理人(代理人需要手持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产证遗失登记。
(2)有部分人在手头比较紧的时候,会将房屋进行抵押,若是原有房产证还在抵押状态,需要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文件。
2、提交房产证遗失补办书面申请
到房管局做房产证遗失登记需要提交申请人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且申请人还需提供房产证遗失补办的书面申请。
3、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房管局收到申请人的遗失补办申请后,需要在房产档案馆进行查档,查档完成后需要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4、指定报社进行申报
带房产权属证明出具完成后,房管局会指定报社,此时申请人需要到指定的报社进行登报申明,申明主要是表明原有房产证作废。
房产证丢了补办时间:
1、按照报纸的公告时间段,规定在公告的期间,是不能去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遗失申请的,国内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在6个月左右;
2、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遗失证件重新办理的时间也是不太一样的,具体得看当地房管局发布的通知。
为什么房屋过户要权籍调查,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
一、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
1、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简单说就是的确需登记发证的房屋、土地属于谁,它坐落在什么地方。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并在相关登记类型中将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作为申请登记的必要材料。
3、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经不动产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开展的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籍调查,可避免因调查基础不一而可能导致的权利重叠、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有助于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不动产权籍调查?
1、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的;
2、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
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但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
4、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但未进行权籍调查或者无法提供权籍调查成果的均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房产过户满五年计算时间是:
满五年免增值税和满五唯一减免个税则是以产权证登记时间和契税票登记时间孰先原则往后计算5年,一般契税票都要早于产权证登记时间,因为是先缴契税再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