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赠与房产过户费用:
直系亲属赠与无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契税按照政府指导价3%征收,另需缴纳0.05%的印花税+工本费。
商铺直系亲属赠与过户手续: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3、估价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合肥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一、赠与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
房屋赠与人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虽然涉及到很多税种,但是其中有免征、不征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免征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免征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土地增值税:不征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二、受赠人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契税)
(1)个人所得税:免征;
(2)印花税:万分之五;
(3)契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