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民房只要有正常的红本房产证,都是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 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 核发过户单; 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 领取证书; 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子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需包含:公安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和未成年子女页并且每一页需有公安局盖章),如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每户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公安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提示:1.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与婚姻实际状况得一致,若不一致提前同过户专员核实。2.户口本身份证号如显示15位需要更新户口本,升级为18位身份证号才可过户;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即结婚证),未婚无需提供,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