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房产过户办理流程是:
1、卖方准备材料: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过户手续办理:
①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需要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都要在场。
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相关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③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④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抵押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要征求双方同意,如果没有遇到其他问题就顺利过户,可以证明房产产权没有被抵押。过户流程大致如下:
1、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则双方只能就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把余款付清,然后取出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