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存在抵押的房产,在不提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贷款,实现使用买方的购房资金偿还卖方的银行贷款。
该通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六个部门联合印发,并明确了六个部门各自的工作分工。
二手房“带押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选择“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交易房产需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①、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深圳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亲属之间,一种是夫妻之间,分别的手续是:
1、亲属加名字
亲属关系就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来加名字。如果是房产所有人超过了2人,则需要另外添加一份房产份额的说明;
2、夫妻加名字
配偶关系就是夫妻的另一方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但是要分婚前和婚后;
婚前是属于赠与或者买卖,签订协议并且办理公证,需要缴纳税费。婚后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带上结婚证、结婚证和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