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是:
1、赠与过户,即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赠给子女;
赠与房产过户手续:
(1)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2)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3)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证);
(4)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买卖过户,流程类似于房屋买卖,也是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一种方式;
买卖房产过户手续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3、继承过户,需要在父母过世后,按照遗嘱要求或者继承关系进行过户。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赠与房子需要的手续费包含:
1、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通常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但要是近亲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2、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契税;
3、附加税:附加税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等税种的情况下才会去征收,附加税的缴纳是根据营业税来定的,具体的比例是城建税(7%)、费附加(3%);
4、印花税: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0.05%的比例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或关系,则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6、其他费用:赠与过户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费是0.3%的房款,另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为50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