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深圳楼市新八条。
据戴德梁行研究部相关研究透露,在过去的半年时间内,市住建局相继多次细化细则,升级“补丁”,以期让调控更有力。
细则出台,社保断缴、离异人士购房 7月29日,“新深八条”细则正式出台,明确对社保、离婚和新政执行节点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解读。依据细则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有1套住房,且符合购房资格,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购买1套商品住房。 也正是在此细则中提到了“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此次函件正是对此条细则的修正。 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 9月10日,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深圳市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便利。同时,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本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离异人士购房:离婚或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 9月11日,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给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度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标准的复函》浮出水面。
该文件的关于离异人士购房的执行在社交网站上引起热议。离异前家庭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且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离异后直接转让给第三人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任一方或双方名下。再婚或复婚家庭,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复婚或再婚人士只需现在家庭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住宅,而不再追溯离异前的家庭房产套数。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对“715新政”中在途交易问题、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重点如下:
1、“7. 15新政”在途交易办理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2、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深圳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3、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夫妻房产过户给一方需要的手续是:
一、如果是夫妻婚内房产过户,有贷款的不能办理过户,红本在手的房产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二、如果是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先办理赎楼,将抵押的房产证从银行赎出来,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红在手的房子,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所需资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上海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只需要工本费,上海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是:
1、若双方同意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多生是非。
2、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是要到民政局盖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假如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双方在交易时就会签署。
3、离婚财产转让需经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则除上述信息外,也应提交一份公平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是法院裁定离婚,需要提交有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副本,要注意判决必须明确财产归属可以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