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手续是:
民法典规定,在异地办理房屋委托出具的,当事人要出具委托书,载明委托的期限、权限等内容,而受托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可以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下证件: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4、房产证原件、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和购房发票等房产权利凭证;
5、委托涉及处分公司财产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处分的会议决议;
6、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