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赠与过户子女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与受赠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正式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受赠人必须具有苏州市购房资格。(夫妻之间、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无需审核购房资质);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商铺直系亲属赠与过户手续: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3、估价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