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内地的房子办理过户的方式有:
一、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过户
如果香港人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获得内地房产的产权,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自己的合法继承地位。同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获得继承权公证书后,继承人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
3. 缴纳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继承或赠与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税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二、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
如果香港人通过购买内地房产的方式获得产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等事项。
2.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
3. 缴纳相关税费: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税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二手房资金监管的流程:
1、 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交易双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合同条款内容,确认购房款项和付款方式,并上传提交系统。
2、 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交易双方当事人与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金额、监管银行、卖方收款账号、买方退款账号、划转条件等条款。
3、 交存交易资金; 买房人将交易监管资金足额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取得监管银行的入账回单并妥善保管。
4、 出具监管证明; 买房人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监管资金入账回单,经确认足额存入后,由监管机构出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
5、 办理转让备案; 交易双方当事人持《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办理存量房转让备案手续。
6、 划转交易资金; 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办理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后,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监管机构根据《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划转条件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资金在线划转当天内到账(如遇银行系统维护会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