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当然可以不找中介,直接自己对接,找人代办过户就可以了,但是不找中介买房就要注意一下风险:
1、 产权纠纷:
产权纠纷的因素很多:第一类是买到不准出售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的房屋、已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等;第二类是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出售,或夫妻离异后对房产判决不明的房屋第三类是家庭成员未经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由于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缺乏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买方又不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家庭出现矛盾,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买卖双方甚至还有打上官司的可能。
2、 合同陷阱:
如果购房者私下交易二手房,那么二手房的买卖合同都是双方协商制定的,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首先不能保证,其次卖家可能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主要就是看到购房者对二手房交易比较陌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于付款条件、违约、争议处理方式等重点条款,在合同中务必要约定清楚、明确,同时还要明确违约责任。
3、 资金风险:
房产交易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数额比较大的资金,如果是不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的话,就没有资金监管这一步,对于购房者来说,就需要冒更大的资金风险了。比如说定金风险,或者是在房屋交接之后才发现原房主还有很多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气等费用没有结清,之前没有约定好的话,这些费用都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了。房款纠纷私下交易旺旺缺乏相互信任,卖方着急拿钱,买方急着要房。由此常常会出现定金或房款付了,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房屋不能如期交付;或是房屋交付了,钱却拿不到、拿不全等情况。因此,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购房者应该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并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进行保留。若有变更事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类似本案中有向他人打款的情形,一定要保留卖方委托他人收款的书面、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4、 物业纠纷:
“二手房”的买卖不同于商品房,完成产权过户,并不意味着全部交易的结束。还有诸如卖方户口迁出,物业管理费结算,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结清等。自行交易者由于缺乏经验,经常会忽视或遗漏某些项目,造成经济损失和引来不必要的纠纷。“二手房”私下交易引发的矛盾远不止这些。因此,除了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进行“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外,尽量委托实力强、信誉好,操作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交易,以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