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725限购政策详细解读:
一、“7.25”新政里没有提到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问题,是否还按原政策执行? 是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仍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17〕46 号) 执行,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7月25日前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吗? 可以。非本市户籍居民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2020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允许其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逾期则其购房资格不予认可。除上述情形外,2020年7月25日起,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按东建〔2020〕7号规定执行。
三、新政规定,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为做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连续缴纳个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具体如何认定? 2020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允许其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逾期则其购房资格不予认可。
四、今年5月份我在东莞某镇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向业主支付了定金和首期款,和中介机构也签订了居间代理合同,支付了中介费,但由于种种原因,到新政出台前尚未办理网签手续。按照这次新政要求,我没有购房资格了,但考虑到已经过定转账,能否让我们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完成交易? 考虑到东建〔2020〕7号施行前(即2020年7月25日零时前),有部分非本市户籍人士在东莞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且已向卖方(指房屋权属人,下同)交付了定金或首付款、向中介机构交付了中介服务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受疫情影响)未正式网签合同和办理过户,2020年7月25日零时后因政策调整将无法完成网签的实际情况,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最大程度减少交易纠纷,如该部分购房人能提供与卖方、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0年7月25日零时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自签合同的提供交易双方的书面协议或合同)、给卖方本人的定金或首付款付款凭证(仅限于买卖双方的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并应当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由转账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查验核实后通报到限购执行部门,允许其在2020年10月31日前继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过户手续。
对以下情形不予认可:
1. 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
2. 由非购房人本人账户转到卖方本人账户的;
3. 由购房人本人账户转到非卖方本人账户的;
4. 卖方出售的二手商品住房不符合交易转让条件的。
五、在2020年7月25日前已经完成网签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是按2年还是3年执行? 关于限转让(限售)问题,分为三种情形:1.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2.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3.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六、关于二手商品住房限转让的界定时点,《房地产买卖合同》可能有三个日期,一是合同打印日期,二是买卖双方签订的日期,三是合同首页生成的编码上的日期,以哪个为准? 以二手商品住房网签的日期为准,即合同首页生成编码的日期(二手房网签合同编号前面部分显示了网签日期)。
七、我与业主在2020年7月25日前签订了二手房网签合同,但是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备案时,发现合同内容需要更正修改,该怎么办? 2020年7月25日零时前签订的二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如交易双方的姓名、证件号码错误的,则不能用于办理交易过户。若在网签合同系统上重签导致网签日期发生变化,限购、限转让政策时间认定则以变化后的网签日期为准。其他内容在网签后需要修改的,为不影响买入方购房资格,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补充协议进行修订。
八、办理了继承、离婚析产,或者曾办理了变更、更正、换补证等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业务,导致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日期发生变化的,该按哪个日期为准? 按上一手的不动产权证书出证日期为准。即上一手交易转让时,所进行不动产权登记的日期。
九、“7.25”新政对二手房也限购了,非户籍居民在东莞购买二手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根据东建〔2020〕7号规定,2020年7月25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也须提供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前,应先到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限购查询证明(查册),否则将无法在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上进行网签。因此,在未确认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之前,请不要轻率交付定金、首付款和签订居间代理合同等书面协议,以免发生交易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赠予方式转让住房有什么限制?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17〕46 号)规定,通过赠予方式转让商品住房后,赠予方须满 2 年后方可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接受赠予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东建〔2020〕7号施行后,以上规定继续执行,如赠予双方系直系亲属,接受赠予方可不受社保缴纳要求限制,但须符合本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套数要求,且受让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十一、法院拍卖的房子(法拍房),受“7.25”新政限购政策的影响吗? 不受影响。2020年7月25日以后非本市户籍居民通过司法拍卖购买商品住房,可不受东建〔2020〕7号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但同样须执行东莞现行商品住房限转让的规定,即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十二、在外省城市或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俩都是非莞户,在东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自2020年7月25日起,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十三、我是2017年6月网签买的新建商品住房,2019年3月办了不动产权证,现在有中介问我房子要不要卖。请问我现在可以让中介帮我放盘吗? 不可以。从您的情况来看,您买的这套房子受“证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到2021年3月才能交易转让,目前尚不符合交易转让条件,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应为这类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建议您等房子符合交易转让条件后再放盘出售,以避免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对于中介机构违规为不符合交易转让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建议市民向属地镇街(园区)房管所投诉举报。
十四、我在委托中介放盘卖房,希望成交价280万左右,现在中介帮我联系了一个买家,他一口答应了给我280万,但希望我跟他签420万的合同,好让他多申请一些银行贷款。请问这样做我会有什么风险吗? 东建〔2020〕7号明确,严厉打击“高评高贷”行为,对参与“高评高贷”的评估机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房屋权属人)以超过实际交易价的虚假价格与买方签订合同,根据实际行为,如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最近东莞一些小区二手房价不断飙升,有的业主在业主群里公开喊话,鼓动、组织全体业主把挂牌价大幅抬高。这次新政明确要对二手房市场操盘控价、抱团涨价等行为从严查处,具体会采取什么措施? 近期,东莞部分楼盘业主发布集体涨价言论,出现抱团涨价、大幅调升二手房挂牌价等异常现象。相关部门正密切关注二手房价异动,对发布虚假房源、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真实成交价或周边同类楼盘均价的房源,全部下架处理。对于楼盘业主有组织哄抬房价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进行重点核查,情节严重的,不排除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同时,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房价信息公开,从7月起将每月发布各镇街(园区)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情况,下来还将适时公布各镇街(园区)有代表性的、成交活跃的二手房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提高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东莞725政策:
一、 如果你买新房
(1) 东莞户籍限购2套;首套房对社保年限无要求,对个税也无要求,二套房购买也一样,都无社保年限、个税要求。
(2) 非东莞户籍也是限购两套;对全日制本科生来说只需缴纳半年社保即可购置首套房;未达到该学历要求的,则要求1年社保或者缴纳个税1年方可购置首套房;那第二套房的购置,都要缴纳两年社保或者个税了;
二、如果你买二手房 不限购;
三、非东莞户口的,来莞后,你想取巧一次性补缴社保或者觉得在外地交了个人所得税,想从外地转入的个人所得税,就算你有凭证,东莞也不承认。
东莞有史以来最强限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为做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连续缴纳个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东莞在2020年7月25日推出了东莞市房子重磅的限购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二手房首套需一年社保,二套需两年社保;
二:非本地户口仅限购买2套房;
三:不动产满3年才可交易;
四:公积金贷款买房需本人或配偶持有本地户口。
东莞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一、面签; 面签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携带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到贷款银行交纳贷款所需费用并进行面谈及签字的手续。 对于需要贷款的二手房交易,当买卖双方完全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去银行办理贷款。 具体办理方式为:需要买卖双方各自携带银行要求的相关证件,去银行网点签署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7-10个工作日之后批贷。
二、交公维、挂牌、网签; 在等待批贷过程中,办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挂牌公示以及网上签约事项。注意:三者顺序是先交公维,再挂牌,然后出网签合同。 如果买卖双方是自行成交,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即可;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机构成交,则由相应中介机构代办即可,但要事先协商好是否需要额外缴费。
三、批贷款; 购房者先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在银行审核完双方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银行出具批贷函,同意贷款,然后银行在过户前出具抵押合同。
四、过户缴税; 银行批贷之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当天就可以缴税,需要买卖双方以及银行工作人员到场,并携带相关材料。 先办理登记收件的业务,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原不动产证收回,并开具收件回执,然后携带收件回执以及办理减免税的相关证件办理缴税。
五、拿证; 对于购房者而言,拿到不动产证那是非常重要的。一般经过二级审批之后,你就就可以带上收件回执以及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不动产证及他项权证。
六、交房; 取得不动产证之后便可办理物业交割,也就是交房了。 注意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卖房者要结清水电煤、宽带、电话、供热、物业等费用,然后双方办理更名手续。 最重要的是要携带不动产证和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卖家户口是否迁出,如未迁出,要预留户口迁出保证金。
七、放款; 最后一步就是放款。银行拿到他项权证之后,会在5-10个工作日内给卖家放款,具体时间咨询贷款银行,至此,整个贷款买房流程才真正结束。 相较于贷款买房,全款买房就简单很多,只有交公维、挂牌、网签,过户缴税,拿证以及交房四个流程,而且只需买卖双方到场。
合肥房产过户是去合肥市各区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合肥市房产买卖过户办理流程是:
1、签合同;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2、审核;
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在京购房资格,卖方需要做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10个工作日出结果。
3、网签;
网签即网上签约,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为杜绝""一房二卖""这样的风险。一旦""网签""成功,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也就无法再售他人;
所需资料:
买方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婚姻证明、银行卡;
卖方需要带:身份证、产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
4、资金;
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方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做""资金""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过去很多二手房交易风险都发生在""付款""这个环节,对于卖家来说,将钱放到固定的账户冻结,对于卖家来说也规避了一个风险,即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家,却追不到钱,或者买家不能按时给钱的风险;
5、交税过户;
缴税即买卖双方去地税局交纳房屋买卖所涉及的税费,过户即产权由A转移的B的过程,过户完成后,房屋的产权即发生转移转移到买方名下,交易完成,缴税和过户一般可以在同一天进行(部分城区由于缴税、过户取号一号难求,有可能会有延时)缴税时,买卖双方必须全部到场,需先去地税局交完全部相关税款,凭税票再去""建委""办理过户手续;
所需材料:
①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②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则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件);
④原始购房或合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⑤购房时间或原始发证时间与现有产权证明不一致的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税(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
6、领房屋产权证书;
新业主凭身份证本人领取,过户后,一般当天就能领取新房屋产权证书。
在买房拿到新的产权证书后,全款交易卖房流程完成。
晋城房产过户办理地址是去晋城市各区房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晋城房产买卖过户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起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