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是,继承过户,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三种过户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情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四种:
1、夫妻房产过户(析产);
2、赠与房产过户;
3、继承房产过户;
4、买卖房产过户。
刚需房是:
1、刚需房是房产商在营销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名词。也就是刚性需求的房,家里比如填了几口人,然后住不下了,这个时候就必须要买一套大点的房,这就叫刚需房。
2、比如大学生毕业之后打算在某地长期定居、外来务工租房居住的、拆迁只享受到了货币补偿的、子女长大后没有婚房的,这一类人所购买的房都叫做刚需房。
3、刚需房适用于置业人群、异地创业的人群、婚房主力人群等,这其九零后占的比例较大。
房产买卖过户的费用包含:
1、契税:二手房过户对于契税的征收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的,对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对于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缴纳则按照房屋年限来收取的,对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的费用如果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如果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同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如果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5、手续费及登记费: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来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统一为80.00元。
6、房屋评估费:房屋的评估费则按照评估额的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