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有优惠政策,主要是看过户双方情况和房产情况,确定过户方式,一般的过户方式有:
1、赠与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可以免缴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6‰,公证费2%,其次,办理过户还需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工本费本约几百。
2、继承
继承过户需要满足遗产人已经离世这一条件,可以免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另外,法定继承人房产过户免征契税。
3、买卖
若不满足继承的条件,又非直系亲属之间过户的,可以采用买卖的形式。如果房产距离上次交易已经过5年,且是授予方的唯一住宅,那么采用买卖的形式税费仅次于继承,相较于赠与形式免去了未来交易需缴纳的税费。
满五唯一的房产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增值税,90平以下房屋需缴纳1%契税,90-140平米需缴纳2%契税,超过140平米则要缴纳3%的契税。
亲属之间房产过户,要分两种亲属关系:
一种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
一种是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就采用普通的买卖过户就可以;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三种情况:
一、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指的是直系亲属过世后的一种过户方式。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2、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3、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涉及的登记费用一般在百元左右。
二、赠与过户;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1、 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2、 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营业税),再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综合算下来赠与过户的费用在房产评估价值的4%左右。
三、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照二手房正常的流程进行。 现在二手房需要缴纳个税、契税、增值税,不满两年需要缴纳5.5%的增值税,如果房产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需要缴纳契税和个税。
如果房产是直系亲属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还可以免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优惠,现在买方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2%;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3%。 买卖过户一般选择满两年后再买卖过户,如果按照契税最高3%计算,加上1%的个税总费用一般为房产评估价4%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