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产中介找客户的方法:
1、网络:大多少优质房源经纪人会通过网络发布至安居客、58同城等房产网站,客户看到合适的房源会通过,网站本身的系统联系到经纪人,这是经纪人上户最重要、也是上户最多的渠道。
2、电话;打陌生电话或者小区楼盘业主名单扫盘,会筛选出买房的意向客户。
3、报纸:有些客户买房会通过报纸来搜索合适房源。
4、新媒体:现在网络比较流行和普及,自媒体、多媒体也很发达,经纪人将房源发布至此渠道后会吸引一部分客户(年轻人居多)。
5、贴条:老办法,贴小广告,把近期特卖的一些房源打印出来后,贴到醒目位置或者人流量多的位置用以吸客。
6、下小区:去一些外来人口多的小区去发广告等吸引客户咨询。
7、门店接待:房产经纪人一般都在房产中介上班,房产中介一般会开到人流量多的地方或者小区密集的地方,会有上门客户咨询。
8、熟人介绍:知道自己是房产经纪人,亲戚朋友买房会介绍过来。俗称转介绍,成交量最高的途径,没有之一。客户对经纪人信任,好开展工作。
9,驻守(展业):拿展架、kt板等将房源信息打印出来后,去大小区的门口驻守,或者去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之类地方来回走动,意向客户发现会上前咨询,从而获得客户信息。
商铺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按照成交价格(不含税价格)扣减房屋原值后差额的5.6%计算缴纳,如果不能提供该商铺原值发票,则按照全额的5.6%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格(不售增值税)全额万分之五计算缴纳。
3、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凡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扣除项目金额=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印花税);凡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取得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发票金额×(1+年限×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印花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标准为:(鲁财税[2007]35号)
级数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税率(%)速算扣除系数(%)
1) 50%以下部分 3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50%
4) 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5) 既不能提供契税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房屋价格5%的比例,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4、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税率20%,计税依据为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扣除掉房产原值及买卖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后的余额。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时,如果不能提供非居住用房出售收入凭证、原值凭证或其他有关扣减项目明细资料,导致不能正确计算或难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非居住用房的收入额(不含税价格)×核定征收率2%,转让房屋的收入额以缴纳契税的计税额为准。
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
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具体可以和经纪人协商。如果您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
3、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保留好中介费的收费凭证,以保障日后维权时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其次购房者应努力与房屋中介公司总部或上层管理人员沟通,协商解决收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