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遗产过户费用包含: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继承房产和直接过户只要是看继承过户和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哪种更划算:
1、继承房产过户,不需要交税费;
2、赠与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房产评估价格3%的契税;
3、直系亲属买卖过户,需要缴纳房产证原房本价格1-3%的契税,具体的要看房产证的面积和过户对方明细房产数量。
一般如果是产权人过户以后,继承过户是最划算的,税费最少。
广州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合肥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公证费不超过1.2%;
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1%收;
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公证费不超过0.8%;
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0.5%;
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10分之1;
有时候按照住房面积40元每平方米来计算,若是商品房则按照房价的百分之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