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通过继承过户的方式过户给继承者,这种继承者是不需要购房资格的;
2、继承者继承的房产也是算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的,会占用继承者的购房资格。
在了解继承房产之前,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其中,遗产是一种财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继承中涉及的人员定义如下:
被继承人: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其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
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而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人。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为继承权。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简单来说,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房屋等遗产。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简单来说,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继承人和继承顺序,继承房屋等遗产。
(2)法定继承的情形
法定继承适用以下情形: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房屋继承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下可以继承房屋?
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涉及人员的定义如下: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的税费有:
1、增值税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4、 印花税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②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契税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青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一、确定继承人情况,即法定继承人都是谁。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在新规中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在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的情况下,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可依法继承房产,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均可成为继承房屋的产权人。
二、确定继承人享有的继承份额
所有继承人均有权享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部分份额,但往往也是在这个环节,很多家庭都出现了纠纷,甚至对峙公堂,亲人反目成仇。
法定继承人划分继承遗产的份额:
(1)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
(2)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某一继承人多分。
三、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两个前提条件:1、继承行为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2、只有法定的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权。办理继承过户,免征税费,只需缴纳公证费。
办理流程:1、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人份额;2、准备相关材料;3、通过公证处或法院办理继承公证手续;4、房屋所在地区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价的2%)、评估费(累进计费)、合同印花税(评估价的0.05%)、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法定继承者不用缴纳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者需要缴纳1.5%的契税。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