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包含:
1、继承过户。
房屋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手续最简单,而且费用收的也最少。
不过按照目前有关法律规定,只有房产所有者去世了才能够继承,如果房产所有者还活着,是没法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的。
但假如房屋所有者去世了,那么相关继承人就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完成过户。
目前直系亲属继承的房屋过户的时候不需要交契税,也不用交其他费用,只需要交一个公证费以及工本费就可以,各项费用加起来估计也就几百块钱。
只不过通过继承过户的方式有一个后续问题,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的房屋再次出售需要缴纳20%的个税。
2、赠与过户
赠与,就是父母直接将房子无条件的赠送给子女,如果是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税,但需缴纳契税(目前大部分地方契税是3%)。
3、买卖过户
亲人之间其实也是可以自由买卖房子的,假如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那么就要按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来缴纳相关的费用,目前二手房交易费用主要有几项。
第一、契税
契税的多少跟房屋的面积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是第1套房,而且屋面积小于90平米,那么契税就是1%,大于90平米计,税是1.5%。
如果是二套房,那契税就相对比较高,目前很多城市对于二套房的契税标准都是在1.5%~3%之间,具体要看所在的城市规定。
第二、增值税,目前很多城市对于家庭唯一一套房,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不满2年就会按增值的部分征收5.6%左右的税费。
第三、个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而且购房年限满5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会免征个税;但如果房子不满5年,或者不是家庭唯一房产,就会按照房子成交价的1%收费,或者按照房子增值部分20%征收个税,至于收费多少不同城规定不一样。
广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分为: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三种,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费用是:
一、赠与过户
1、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契税:按3%-5%缴纳契税;
3、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4、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买卖过户
1、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即出售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住宅,(满五唯一),免交个人所得税。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三、继承过户
1、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2、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3、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关系,一种是其他直系亲属关系;
一、如果是夫妻关系,那么夫妻婚内房产过户是需要对方有购房资格的,如果是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就可以不需要购房资格;
二、除了夫妻以外的其他深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都是需要过户对方有购房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