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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要钱吗?

匿名网友 151****9526
共1个回答
匿名网友 134****9899
牡丹江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是不要钱的,这种属于夫妻析产,没有参与商品房的买卖,所以不需要交税费,办理过户至需要夫妻双方,带上各自的证件一同去房屋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2020-09-04 17:27:28
相关问题
夫妻共同房产怎么改名?

夫妻共同房产更名手续: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2020-09-30 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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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房产如何过户给夫妻?
温州房产夫妻之间过户是要办理夫妻间房产过户,夫妻间房产过户只需要夫妻双方带上自己的证件一同去房管局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2020-09-13 14: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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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离婚夫妻房产过户是不需要手续费的,只需要一个工本费。
2020-08-30 15: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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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证夫妻间更名流程?

深圳夫妻房产证更名条件: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一、夫妻更名,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二、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的房产更名,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2020-09-18 10:09:16
5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什么?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

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新婚姻法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2020-08-18 09:04:54
4
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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