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交易费用包含:
1、契税(买方支付)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鸡西房子过户需要交的税费有: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或4%)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个别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3、增值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上海亲属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交的费用有:
1、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2、个人所得税;
3、契税;
4、印花税。
成都房产买卖过户费用包含:
1、契税: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米的住宅:
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宅,契税为:过户价(即核税总价,下同)÷1.05×1%;
购买家庭三套及以上住宅,契税为:过户价(即核税总价,下同)÷1.05×3%;
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住宅:
购买家庭首套住宅,契税为:过户价÷1.05×1.5%;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宅,契税为:过户价÷1.05×2%;
购买家庭三套及以上住宅,契税为:过户价÷1.05×3%;
2、个人所得税:
所售房屋为卖方家庭省内唯一住宅且满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满足满5唯一条件的:住宅满五年,非家庭唯一住宅,或住宅未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过户价÷1.05×1%;
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3、增值税及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020年9月14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为5.6%,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为5.3%;
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所售房屋不满5年的,增值税及附加为:过户价÷1.05×5.3%;
所售房屋满5年的,免征征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