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正常的话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无争议,全体继承人对继承份额都没有争议的,做继承公证,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如果确定房产给某一个人,就登记到某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共有,就登记到全体继承人名下,如果出售就到房屋中介找买家。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房子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①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