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房产遗产过户手续是:
一、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二、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三、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南京继承房产遗产过户手续: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房产证。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交的费用其实跟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一样的,具体的税费明细是: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的5.5%(房产证满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继承开始后,你明明知道你应当继承的份额也被另一继承人占用,但在两年之内你又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此财产的,即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法院将不再保护你的继承权利。
另外一种情况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超过二十年你没有主张继承遗产的,已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法院仍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