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房产遗产过户手续是:
一、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二、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三、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南京继承房产遗产过户手续: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房产证。
继承父母房产再卖掉需要交的税费有:
首先,20%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房屋差价计算的,即房屋价值减去原始价值。如果房屋的原始价值加上税费、装修费用、贷款利息和手续费等于出售价格,那么就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其次,如果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满五唯一”,是指您家庭没有其他房产,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再出售,等于“满五唯一”。此时,“满五”是从父母获得房屋的时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您继承过户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如果您继承的房屋是已购公房,也就是房改房,那么很多城市会按照评估价的1%收取个人所得税。
第四,如果您今年年底出售一套房屋并购买另一套房屋,那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相当于免税。如果您本来就有两套房屋,出售时必须缴纳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这与继承父母的房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