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手续: 亲属房产过户可以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如果是直系亲属关系的,房产超过五年的就采用买卖过户,房产没有超过五年的可以采用赠与房产过户,非直系亲属的都是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因为非直系亲属赠与过户的费用比买卖过户的费用还要高;
一、赠与过户的流程是:
1、办理赠与公证;
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
4、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
6、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二、买卖过户的流程是:
1、网签:买卖双方签订房管局的买卖合同;
2、卖方如果房子是按揭贷款的,就要申请赎楼,赎楼一般是由自己赎或者找担保公司赎楼,区别就是自己的钱还完或者找担保公司的钱还给利息;
3、买方如果是要按揭的,买方要找银行评估,评估房产的价值,出保函,保证能贷款的金额;如果房子是红本在手和一次性付清的,2、3两步都不需要;
4、注销抵押办理过户,当红本从银行取出来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申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更名;
5、房产证过户好之后,买房就去银行办理抵押,银行把钱给到卖方和卖方的担保公司,过户流程结束。
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新规有:
一、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
(一)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契税:按3%-5%缴纳契税;
(三)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四)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二、直系亲属间房产的继承
(一)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二)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三)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直系亲属间房产的买卖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即出售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住宅,(满五唯一),免交个人所得税。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1、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南京亲属房产赠与政策: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2、房屋赠与分直属亲属之间赠与和非直属亲属之间赠与;
3、受赠人无需符合限购条件;
4、直属亲属的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5、需缴纳的税、费:按核定价格的3%缴纳契税;印花税0.1%;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无需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天津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流程是:
一、买卖过户:父母通过买卖形式过户给子女,那么流程就是跟我们正常买卖商品房一样,该交的税得交,税费也是分几种情况
产证不满两年:5.3%的增值税 1%个税,1.5契税(房产面积大于90首套)小于90平1%
产证满二年:1%个税 契税1.5%(条件同上)
房产满五唯一:只需缴纳契税(条件同上)
二、赠与过户:
说到赠与,很多人就会有误解了,都属于赠与了,应该是想给谁就给谁,应该是免费的才对,其实不是这样的,房产这个东西具有特殊性,如果父母通过赠与的形式给子女,按照规定是要收取房产市值3%作为契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公证费和评估费(几千块钱)
三、继承过户:
子女是房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通过继承方式实现过户可免征契税,只需缴纳公证费就可以了,这里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继承之后这套房就不要卖掉了,因为后期如果出手继承的房产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