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新规有:
一、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
(一)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契税:按3%-5%缴纳契税;
(三)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四)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二、直系亲属间房产的继承
(一)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二)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三)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直系亲属间房产的买卖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即出售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住宅,(满五唯一),免交个人所得税。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1、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具体哪种方式划算要根据房产情况来确定,分别是:
1、满五唯一
满五唯一的房子通过买卖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手房交易,过户给子女所需费用最低。只需缴纳1%-3%的契税和登记费即可。
不过,这类房产也可以采用赠与形式,但是未来子女再将房产卖给他人的话,还需额外缴纳一定的税费,通过买卖形式就不需要。
2、不满五年
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采用赠与形式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的费用有1%-3%的契税,3‰-4‰的公证费,以及登记费。
3、继承过户
若父母已经离世,那么通过子女通过继承方式过户房产最为划算,只需缴纳公证费、契税等。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直系亲属继承房产从2021年1月1日起免征契税。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按照估价的5.6%征收。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契税:直系亲属继承免征契税。
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继承的方式相对其他两种是最麻烦的但是稅费是最少的一种方式,这种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
继承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子女比较多,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就不要,反之就只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个问题就是继承后想要卖房,如果房子不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现在的评估价减去当时购买价的20%,若被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时间满五年且唯一的情况则可减免此税。
二、赠与过户
1.赠与是最简单,税费也是最少的一种,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只需要3%的契税。
2.继承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赠与后如果需要卖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不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现在的评估价减去当时购买价的20%;若被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时间满五年且唯一的情况则可减免此税。
三、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也是比较简单的,后期要买卖税费也是比较少的。只需按照规定缴纳契税1%-3%、增值税5.6%(满五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满五唯一免征),依正常的买卖程序办理即可。后期如果想卖出,也按照市面上二手房正常交易过户。
父母老家的房子是可以过户给子女的,过户方式有:
1、农村中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要想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可以直接到村委会进行改名。
2、农村自建房屋与土地分离,宅基地使用证上是你的名字,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需要到村委会、土地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3、如果有房产证的,就按照正产房产过户的方式办理:
第一步:准备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
第二步:由房产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第三步:对过户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第四步:按照规定缴纳过户交易税费;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核发过户单,并按要求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即可;
(1)、出让
即以买卖的方式按照出让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这种方式会产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费用。
(2)、赠与
即以无偿受赠的方式办理过户。这种方式也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三种费用;
(3)、继承
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和前两种方式不同的是,前两种过户方式可以在父母在世的时候进行办理,而继承过户需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行。不过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
上海房产亲属之间过户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买卖更名要走正常的交易流程,受限购影响,税费按照规定来缴纳。此种情况适合名下有房不准备把名下房产出售的一部分人,虽然会缴纳一部分税费,但是不会对以后房产出售有影响。
流程: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后至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
赠予有两种方法:
1)通过办理赠与公证书进行赠与
2)若无公证,则需自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重庆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更具过户方式不同,流程也不同:
1.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通过房产交易的方式进行过户,其过户费用就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进行收取。
2.亲属过户
亲属过户是买卖过户的一种特殊情况,房屋价值可以自己来定,税务局不再核定房屋价值,其过户税费是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税点进行收取。这种适合有购房资格,且是直系亲属间的过户。
3.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是指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赠与过户必须是直系亲属之间办理,税务局需要核定房屋的价值,受赠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仅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赠与可以选择公证赠与和无公证赠与两种方式,其中公证赠与需要单独缴纳公证费。这种方式适合受赠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房屋税费比较多。弊端是赠与人家庭为单位3年内郑州不能新购住房。
4.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指产权人或者产权共有人去世,名下房产由有继承人继承,并办理产权过户。继承人包含父母、子女、配偶等。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公证费,印花税等。继承得来的房产,再出售时,如果不是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税)。
5.夫妻间过户
夫妻间过户顾名思义就是夫妻间的房产过户。通常包含婚内赠与和离婚析产两种,婚内更名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产权转移、加名、减名。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割房产产权。如果房产办理了婚内更名,按郑州市现行政策,夫妻三年内郑州不能购房。如果办理了离婚析产,再出售此房产时,市内老五区不受影响,郑东新区和经开区需要满足满五唯一,否则需要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