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亲属过户最新政策: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太原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一: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间通过赠与的途径过户的,有公证费和其他的一些工本费,公证的费用就有多有少了,各个地方收费标准不同,一般是300-500元不等。
不过赠与后,后期再交易的话,是需要交纳房价差额的20%的个税的(赠与时的市场价和交易时的市场价之差),或者交纳总房价的1%的税点。
当然这种方式比较直接了当,赠给谁了就是谁的,视作真正的单独所有,与子女的配偶无关,就算离婚了啥的,也不影响自己的资产,谁也别想惦记。
二:房产继承过户
继承的这种只需要交纳个公证费就行了,一般是300-500元不等,其他的什么都不用交,省钱。不过如果后期想要卖了,与赠与过户一样是会产生税点的,“满五唯一”方可免交。
三:房产买卖过户
满2年就可以免增值税,如果满5年又是家庭的唯一住房,那么可以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交1%-3%不等契税。
房子是可以过户到孙子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需要满足条件:
1、孙子满足当地购房条件;
2、爷爷的自主意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