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房产过户办理地点是去巢湖市各区房产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流程是:
1、签订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合同;
2、买卖双方提交相关证件和房产信息给到房管局;
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买卖双方的信息,测绘房源,评估房产信息,给出房子的具体信息;
4、交纳税费,买卖双发按照房管局给出的房产评估价格,去交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收据;
5、买卖双方将税费收据交给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回执;
6、领取新房屋产权登记证(房产证)。
巢湖房产过户是要去巢湖市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巢湖市各地区不动产登记中西地址有:
1、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合肥市巢湖市康乐新村南区(西坝路北);
2、庐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肥市庐江县黄山中路7附近;
3、肥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政务办公楼2号楼2楼;
4、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黄麓分中心:巢湖市书香路与政法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观湖苑西北侧约100米);
5、巢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柘皋分中心:巢湖市农贸南路与滨河街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
卖房子中介费收费收费标准是:
1.房屋中介卖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如需网签,由于过户当日给房屋尾款,所以可在过户后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中介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