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夫妻更名需要的手续有: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夫妻更名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更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的房产更名,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夫妻更名所需费用:
1、夫妻更名免征增值税、个税、契税;
2、工本费:10元。
夫妻更名后房产出售,可以延续更名前的时间计算税费。
厦门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二、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的手续是:
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已经协商确定,将房屋所有权名称变更为协议取得房产一方的名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可以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也可以变更为双方;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