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
第一种就是赠予,赠予只需要给三个点的契税,就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三个点的契税就3万块钱的样子。
第二种就是继承,过户到我们的名下了。
第三种方式就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我们的名下,买卖就需要给1.5的契税,就可以过户到名下。
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有两种亲属关系,一种是直系亲属关系,一种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一、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就采用普通买卖过户的方式是最省钱的,普通买卖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增值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增值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5年(含5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2、契税: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4%。
3、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单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此外,个人房产交易还需交纳的税种有城建税、附加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地方附加。
二、如果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税费是:
一、赠与过户(费率明细及再出售)
1、契税 3%;
2、公证费 1%---2%;
3、评估费0.25%---0.5%;
第一次过户时只缴3%契税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
二、买卖过户(费用如下)
1、增值税5.6%(满两年免);
2、契税90平以下按1%计算;
3、个税1%或差额的20%;
4、登记费80元;
三、继承过户
一、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分为四种情况:
一、夫妻房产过户:
夫妻房产过户,如果是夫妻婚内房产过户,有贷款的不能办理过户,红本在手的房产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先办理赎楼,将抵押的房产证从银行赎出来,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红在手的房子,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所需资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继承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三、赠与房产过户: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5、办理过户手续;6、领取新的房产证。
四、直系亲属买卖过户: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2、递件,提交资料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3、缴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评估意见,缴纳相关税费;4、办理过户手续;5、领取新证。
房产亲属过户最新政策: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