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父母的房产费用:
1、增值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法定继承人),免征;
4、印花税,万分之五。
法定继承需要的手续是:
法定继承权是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的继承权利。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办理不动产继承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动产继承的,可以向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武汉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
1、死者的医学死亡证明,并且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上面要注明死者的死亡时间)
2、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其中能呈现死者配偶,父母,孩子等亲属关系的相关页面复印并盖章;
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或者是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法定继承人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或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含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3、拿着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调取房产档案材料
具备以上证明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房产证房产调档材料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申请即可。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并在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