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是可以的,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有好处也有坏处:
1、弊端: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成本增加
父母买的房子,没有登记孩子名字,孩子日后买房还是首套房,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孩子名字,以后再买房就是二套房,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房贷利率和契税税费。将会增加孩子的买房成本。
第二,被房地产税撸羊毛
房地产税是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收,将来一定会全面落地开征,参考已经征收房地产税的上海和重庆,房地产税征收不会一刀切,每人会给出一定的免征面积,如果孩子名下房产的累计面积超过免征面积,就需要缴纳一笔房地产税费了。
房产证加上孩子的名字,有5大弊端和3大好处,弄懂了将来不吃亏
第三,房产会被配偶继承
如果孩子婚后意外离世,那么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你孩子名下的所有资产,就算是你和孩子共有的房产,孩子配偶也有权利要求分割,如果不能把房产给孩子配偶,说不定还得支付一笔经济补偿。
第四,房产抵押转卖麻烦
如果房产证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那么将来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产,房产抵押、转卖都只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了孩子上学,支付医药费等等,就算孩子成年后,将来房产转让时,必须要孩子亲自到场,但孩子的发展有无限可能,万一孩子出国了,或者在外地工作,来回办手续费事费力,也是非常麻烦的。
第五,限制孩子发展空间
如果过早给孩子买房,或许能把孩子绑在身边,但是也会限制孩子发展空间,比如在县城给孩子买了房,将来孩子大概会在县城工作和生活,可能会磨灭孩子的斗志,让孩子变得随遇而安。
2、好处:
第一,规避过户产生的税费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赠与过户需要缴纳3%-4%的契税,还有公证费、产权办理费;买卖过户由于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税费不同,最少需要缴纳房价1%的契税和登记费;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只需要缴纳公证费和登记费,通常是几百到几千不等,这三种过户方式都要产生价值不菲的一笔税费。如果父母直接把房产证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就可以省去这些过户的费用了。
房产证加上孩子的名字,有5大弊端和3大好处,弄懂了将来不吃亏
第二,离婚时婚前财产不会被分割
婚前父母给孩子购置的房产,或者共有的房产加了孩子名字,如果是将来孩子意外离世,其配偶有权利继承一部分房产,但如果是离婚,房产就是属于孩子的婚前财产,其配偶没有权利分割房子。
第三,规避家庭破产的风险
如果父母经营的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清算,父母的房产可能会被收走抵债,但孩子名下的房产,如果不是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情况,那么孩子的房产不会受到波及,全家人不至于流离失所。
房产过户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是,继承过户,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三种过户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情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