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需要先准备资料,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所有证明,继承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要先办理遗嘱公证,领取遗嘱公证书;两种情况的继承资料准备好以后,就要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房管局根据提交的资料审核资料,评估房产,给出审核意见;再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就可以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房产继承析产注意事项有:
一、明确哪些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谁可以继承
1.有些地方有出嫁的女儿无权继承的说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2.遗产继承有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协议或者遗嘱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才继承。
惠州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只需要缴纳继承过户服务费用,具体包含:
1、契税
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携带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
2、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继承房产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仅针对购买行为;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印花税
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人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天津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流程有:
1、 非公证继承。
此方式就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办理前一定先到场进行咨询,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所以很多房产做不了非公证继承。如果确能办理,则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如到场不了需要委托其他自然人到场并出具委托公证。
2、 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此方式也建议到公证处先行咨询,公证处要求的材料也非常严格,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很多房产继承也做不了继承公证。如果确能办理,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做司法确认。
根据《人民调解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相关继承人可以持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诉讼往往是权利救济最后的方法,律师接手的很多案件都是这种婚姻家庭继承类,因为房产涉及到的问题一般都比较复杂,只有起诉才能厘清,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房产继承的问题。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携带以上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不公证),办理过户登记并填写产权登记申请书,再提交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更改后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