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会产生以下费用:
1、契税:
(1)若购买第一或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交纳(即1万);
(2)购买第一套>90平米住房,按照成交价1.5%交纳(即1.5万);
(3)购买第二套>90平米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即2万);
(4)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或者房产面积>140平米,按照成交价3%交纳(即3万)。
2、营业税: 房产证未过5年,缴纳增值部分5.5%左右的税额(若增值了10万,即0.55万)。
3、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税额(即1万)。
4、其他费用。例如,登记费、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等。
二、如果将房产赠予子女:
1、契税:房屋评估价格的3%(即3万);
2、个人所得税为:0;
3、增值税为:0;
4、其他费用少量,例如印花税1‰等。
三、如果子女继承房产:
公证费:1-2%(一般是阶梯式计价,按房产面积相对应)
及工本费等。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继承房子卖了不一定要交个人所得税,继承房子再出售需要交的税费有:
1、契税
首套税率:90平米(含)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税率:3%;
2、增值税
房产证下发满2年,免征;不满两年,税率为5.6%;
3、个税
满五年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税率为差额的20%;
(差额,是指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始价即继承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所以继承房子跟普通二手房一样,满足了满五唯一的条件就可以不用缴纳个税。
北京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1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2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