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的费用包含:
1、房屋评估费:父母名下房产的价值,公证机构并不承认继承人自己的报价,而是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采用合适的专业评估方法确认。评估费用可以联系各地的房地产评估协会,以确定费用参考。房屋评估费采用超额累进递减的方式计算,各地的收费不尽相同,但一般不会超过房屋价值的1%。
2、继承公证费: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继承人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继承公证费一般按照评估价值的2%进行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如果公证处认为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过多,可能会增加服务费。
3、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4、登记费用:取得继承公证之后,就可以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去当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所有权人的变更了。这时会按房屋面积收取手续费、按套计算住宅的登记费、按房屋所有权人数收取不动产权证工本费以及相关的印花税。这些杂项费用以程序性收费为主,最多几百块钱就可以搞定。
办理房产继承的途径有三种:
一、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后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去法院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持法院生效的继承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需要准备齐全以下材料: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包括: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继承老人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一,老人生前;
1、赠与过户;房子通过赠与的方式赠与后人;这种适合老人的房子持有没有超过五年的;
2、直系亲属买卖过户;房子通过直系亲属间买卖过户的方式过户给后人,这种情况适合老人的房子持有超过了五年的;
二、老人过户以后; 继承过户,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不用缴纳税费,只需要缴纳过户服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