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循的原则是: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男女平等原则;
(三)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六)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对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给对方予以补偿;
(七)离婚后对尚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八)夫妻相互借款,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
(九)一方擅自处理财产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
(十)离婚时隐藏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离婚时房产过户的费用是最低的,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总计几百元。
但是,房产过户是在房产红本在手,已经还清按揭贷款的前提下。如果房产还有按揭未还清,也就是房产还抵押在银行,需要先将按揭还清,注销抵押权,房产上没有抵押权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足够的现金来还清剩余按揭款,那么需要临时借一笔钱办理赎楼,解除房产抵押后办理过户,过户完成后再抵押给银行,新的贷款用来偿还赎楼时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