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的情况有: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夫妻房产过户,需夫妻双方同时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所需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的房产更名,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厦门夫妻间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夫妻双方携带相应材料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变更。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申办房屋产权变更所需材料:
①《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原土地证和房产证;
③个人身份证明;
④结婚证;
⑤需要交税的情况下要出具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