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根据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取标准如下:
①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②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3%收取;
③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④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07%收取;
⑤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065%收取;
备注: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的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实行上限管理,第一档费率按不超过0.5%收取,其他档费率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相同,不足160元的按160元收取,且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上海房产继承规定是:
1,房产继承是指产权人去世后,法定或指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名下房产,并过户至继承人名下。
2,继承人不受限购条件影响。
3,必须提供法院判定继承权归属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4,需缴纳印花税1%,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无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
5,继承得来的房屋再次出售的:
A,按上手购买时间计算是否满五年家庭唯一;
B,若不满足满五年唯一,
个人所得税为:现交易核定价格一上手买入价格的20%;
因此上海房产继承是不受限购限制的。
继承父母房产的费用包含:
1、房屋评估费:父母名下房产的价值,公证机构并不承认继承人自己的报价,而是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采用合适的专业评估方法确认。评估费用可以联系各地的房地产评估协会,以确定费用参考。房屋评估费采用超额累进递减的方式计算,各地的收费不尽相同,但一般不会超过房屋价值的1%。
2、继承公证费: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继承人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继承公证费一般按照评估价值的2%进行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如果公证处认为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过多,可能会增加服务费。
3、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4、登记费用:取得继承公证之后,就可以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去当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所有权人的变更了。这时会按房屋面积收取手续费、按套计算住宅的登记费、按房屋所有权人数收取不动产权证工本费以及相关的印花税。这些杂项费用以程序性收费为主,最多几百块钱就可以搞定。
安居房是可以办理继承的,办理继承房产需要的资料有:
1、房产证:(存单,存折,其他财产凭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被继承人单位出具其本人的出生,死亡以及父母,婚姻,配偶,子女情况(继承权证明信);
4、结婚证(被继承人单位出具原配夫妻关系及婚姻情况证明,未再婚的需提供单位未婚证明);
5、被继承人单位出具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部分(干部履历或工人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
6、派出所出具户口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
7、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8、出具人中有亡故的,由已亡故人员单位出具本人的出生,死亡以及父母,婚姻,配偶,子女情况证明;
9、有遗嘱的提供遗嘱;
10、全体继承人(包括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并且本人办理;
11、在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回当地办理继承公证的,在本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或要求继承委托任何人办理公证的委托书公证书。
继承房产20%的税其实是指房子继承后没有达到满五唯一的条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房子继承来以后房子的增值部分再收20%。
南宁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最低5‰,最高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