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规定是:
1,房产继承是指产权人去世后,法定或指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名下房产,并过户至继承人名下。
2,继承人不受限购条件影响。
3,必须提供法院判定继承权归属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4,需缴纳印花税1%,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无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
5,继承得来的房屋再次出售的:
A,按上手购买时间计算是否满五年家庭唯一;
B,若不满足满五年唯一,
个人所得税为:现交易核定价格一上手买入价格的20%;
因此上海房产继承是不受限购限制的。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