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房子过户给子女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
1、赠与过户
以赠与的方式进行过户,老人在世应该共同签署房屋赠与协议书,再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赠与的步骤主要有:签署确认书、房产评估、办理赠与公证、缴纳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等,跟继承最大的差别就是要缴纳契税。)
2、买卖过户
通过房屋出让的形式将房屋过户给儿女。相对来说手续很简单,到同时需要缴纳的税种很多。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父母的房子加子女名字费用:
房产证上加名字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产权变更登记费,二是契税。产权变更登记费是固定的,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一般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而契税则根据房屋的价值和子女所占的份额来计算,通常是房屋价值的1%至3%。此外,如果房屋是通过贷款购买的,还需要考虑贷款银行的意见和可能的费用。
厦门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是需要交房产税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方式费用不同而已,具体税费包含:
1、赠与
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可以免缴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6‰,公证费2%,其次,办理过户还需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工本费本约几百;
2、继承
继承过户需要满足遗产人已经离世这一条件,可以免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另外,法定继承人房产过户免征契税;
3、买卖
若不满足继承的条件,又非直系亲属之间过户的,可以采用买卖的形式。如果房产距离上次交易已经过5年,且是授予方的唯一住宅,那么采用买卖的形式税费仅次于继承,相较于赠与形式免去了未来交易需缴纳的税费;
满五唯一的房产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增值税,90平以下房屋需缴纳1%契税,90-140平米需缴纳2%契税,超过140平米则要缴纳3%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