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予,这个可能也是大家觉得最合情合理的一个方法,直接把名下的房产赠予给儿女,不过这样操作会需要缴纳房屋总价的3%的一个契税;
二、直接继承父母的房产,这个可能也是大家非常认可的一种办法,而且费用也是比较低的,主要就是需要加纳手续费、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印花税等,这些加起来也没多少,基本上就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从价格上来看,好像比第一种更加划算;
三、买卖的方式,就是和正常交易一样,从父母手中购买获得房屋所有权,对于这种操作,如果是首套房,小于90坪,则是收取1%的契税,如果是大于90的收取1.5%,如果不是首套房,则是90坪一下1%契税,90坪以上3%契税,不过因为是交易,手续稍微复杂一点,价格在前两者中看起来出于中等价位。
1、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子女(不要求子女有购房资质),税费是三个点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父母将房屋买卖给子女(要求子女有购房资质),按照正常买卖税费的一半来缴纳税费;
3、父母过世以后通过继承的方式给子女(不需要子女有购房资格),继承房产过户免交税费,只需要过户服务费用。
法定继承需要的手续是:
法定继承权是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的继承权利。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办理不动产继承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动产继承的,可以向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厦门房产继承过户税费包含: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最低5‰,最高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遗产房子过户需要的税费有:
1、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3、继承人的不管是第几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
4、房产证已过2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2年,估价×5.6%,总结起来的话,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公证费:1-2%(一般是阶梯式计价,按房产面积相对应)及工本费等,继承房产免税费,所有没有契税、增值税和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