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赠与过户条件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房产赠与过户条件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未成年人;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4、受赠人必须要有重庆购房资格先。
南昌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是要交税费,南昌父母房子过户子女要交的税费包含:
1、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子女(不要求子女有购房资质),税费是三个点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父母将房屋买卖给子女(要求子女有购房资质),按照正常买卖税费的一半来缴纳税费。
西安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流程有三种,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沈阳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有:
(一)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
其中房产满5年,增值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
赠与过户是没有增值税的,因为赠与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不过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继承只需要缴纳公证费。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过户流程:
第一步:签订赠与协议【立即咨询“赠与的协议签订”】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即所谓的赠与书。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含: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第二步:办理公证【立即咨询“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准备所需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房屋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第三步: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的双方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协议、公证书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四步:办理过户【立即咨询“办理赠与过户”】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赠与公证书;
4、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契税收据。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认定赠与成立,后续可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