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1)住宅:80元/件;(2)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一种是遗嘱继承,
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办理的流程都差不多,只是前期准备的资料有些不一样;
遗嘱继承就是要办理遗嘱公证,按照遗嘱里面的内容去公证处办一个公证;
法定继承就需要按照继承法准备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资料准备好以后就提交资料给到当地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产,给出审核意见,办理过户手续,发放新的产权证书。
青岛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包含:
1、继承公证费: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此外公证需录音、录像等,如在公证机构场所内办理单件1000-2000,公证机构场所外办理单件3000-4000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3、过户税费:印花税0.05%、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
4、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继承部分房价的1.5%。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的税费有:
1、增值税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4、 印花税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②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契税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