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流程有:
1、 非公证继承。
此方式就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办理前一定先到场进行咨询,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所以很多房产做不了非公证继承。如果确能办理,则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如到场不了需要委托其他自然人到场并出具委托公证。
2、 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此方式也建议到公证处先行咨询,公证处要求的材料也非常严格,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很多房产继承也做不了继承公证。如果确能办理,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做司法确认。
根据《人民调解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相关继承人可以持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诉讼往往是权利救济最后的方法,律师接手的很多案件都是这种婚姻家庭继承类,因为房产涉及到的问题一般都比较复杂,只有起诉才能厘清,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房产继承的问题。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子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①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