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安居房是可以办理继承的,办理继承房产需要的资料有:
1、房产证:(存单,存折,其他财产凭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被继承人单位出具其本人的出生,死亡以及父母,婚姻,配偶,子女情况(继承权证明信);
4、结婚证(被继承人单位出具原配夫妻关系及婚姻情况证明,未再婚的需提供单位未婚证明);
5、被继承人单位出具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部分(干部履历或工人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
6、派出所出具户口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
7、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8、出具人中有亡故的,由已亡故人员单位出具本人的出生,死亡以及父母,婚姻,配偶,子女情况证明;
9、有遗嘱的提供遗嘱;
10、全体继承人(包括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并且本人办理;
11、在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回当地办理继承公证的,在本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或要求继承委托任何人办理公证的委托书公证书。
房产继承公证手续:
一、房屋继承办理公证的必要性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二、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应提交资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成都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包含:
1、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中的印花税:一般是5元/证;
2、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中的测绘费:测绘费的收费标准为0.5元/平米,当然,各地标准略有差异;
3、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中的公证费:按照所继承房产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中的评估费:被继承房屋评估额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