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内地买房条件: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
居住地证明:需提供在内地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如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财务状况证明:通常需要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单,以证明具备足够的购房资金。
购房资格证明: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港澳居民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如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等。
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费用各不相同,分别是:
一、继承过户:继承过户要在产权人过世以后办理,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房产评估费,过户费,产权登记等费用;
二、赠与过户:赠与过户需要缴纳3%的房产评估价格的契税,过户服务费,房产评估费,产权登记费等费用;
三、买卖过户: 1、契税,如果买家是首套房产面积在90平一下的,是房本价格的1%,如果买家是首套面积在90-144平米的,是房本价格的1.5%,如果买家是首套房产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二套及以上的,都是房本价格的3%;印花税,房本价格的0.1%;过户服务费:6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几十元。买卖过户可以身亲税费减免,交税可以按照房本价交。
二手房过户要带的资料有:
一、买方需要的材料:
1、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二、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那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