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流程是:
一、继承份额确定:
1、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产权人的遗嘱确定各继承人及其份额;
2、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规定,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法》: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办理流程:
法定继承根据是否存在纠纷分为继承人,通过申诉分割财产或直接通过公证进而换领新房产证取得继承财产;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含: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⑴、住宅:80元/件;⑵、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因此20万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大致也就一两千块。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交的费用其实跟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一样的,具体的税费明细是: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的5.5%(房产证满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